案例解析 | 单一潜在客户的采购意向也能被当作商业机密来保护,别废话直接上干货!
2025-01-19
单一潜在客户的采购意向可作为商业秘密获得保护——原告M公司与被告李某某等侵害经营秘密、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基本案情 M公司授权案外人Z公司参与某市地铁项目的投标。李某某、张某某、施某某为M公司的员工,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义务。李某某利用担任M公司销售经理的便利,在代表M公司参与某市地铁项目投标工作中,冒用M公司名义推荐A公司给Z公司,最终Z公司与A公司就某市地铁项目签约并采购了A公司的产品。期间,张某某、施某某以T公司员工的身份与Z公司就产品问题进行沟通。之后,Z公司与M公司就李某某冒用M公司名义提供A公司产品达成《谅解备忘录》。经查,A公司系李某某前妻朱某某担任唯一股东的公司。李某某、张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