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版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
在线客服

“蹭设计”仿名牌墨镜侵权被判赔百万

来源: 2025-07-29

案情简述


爱亦锐光学有限公司是专利号为ZL201930371677.X、名称为“眼镜(ZX203X)”的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利人,雅瑞光学有限公司系该专利的被许可人。两公司共同经营BOLON暴龙眼镜品牌。


上述两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现,自2020年12月以来乐活商务公司、乐尚设计公司未经许可,通过线上、线下一直在销售涉嫌侵犯上述专利权的墨镜,墨镜合格证上记载的销售商为乐活商务公司,制造商为乐活商务公司,侵权产品销售范围覆盖全国19个省和直辖市。乐活商务公司运营的微信小程序更是宣称其拥有900余家门店。乐活商务公司销售的墨镜上还标有其自己的注册商标“LOHO”。于是,爱亦锐光学有限公司、雅瑞光学有限公司将乐活商务公司、乐尚设计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全影版权登记


法院认为


本案中,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均为太阳镜,属于相同种类的产品。将被诉侵权设计与涉案专利设计2进行比对,其设计的相同点在于:两者均由镜片、镜框、镜桥、鼻托和镜腿组成,镜片整体呈蝶形,镜片前表面的边缘厚度不同,形成不规则的波浪形磨边,镜框贴合在镜片后面,镜框外侧边略带弯曲,镜桥为弯弓形,两端连接在镜片上,镜桥与镜片的连接处有两个金属点,镜腿为横卧的“了”字形,镜腿连接在镜片的下半部,镜腿和镜片连接处的镜片上有一个金属点,镜腿的尾端呈脚型。版权登记


两者的不同点在于:

1.涉案专利设计2的镜框为上半框,镜腿的尾端处有镂空,为空心两层翅膀形状,而被诉侵权产品的镜框为全框,镜腿的尾端处无镂空,为凹陷刻线形成的三层翅膀形状;

2.两者镜腿与镜架连接处倒V形的角度有所差异。

就一般消费者而言,立体图显示的部位是产品正常使用时容易被直接观察到的部位,对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更具有影响,被诉侵权设计与涉案专利设计2的立体图高度近似;两者镜片形状整体均呈蝶形,镜片前表面均有相似的波浪形磨边,镜框均贴合在镜片后面,故镜框是全框或半框对作为主体部分的镜片视觉效果不具有实质性影响;被诉侵权产品镜腿与涉案专利设计2的镜腿形状相似,被诉侵权产品镜腿尾端处虽无镂空设计,但有凹陷的刻线,镜腿与镜架连接处倒V形的角度较涉案专利设计2稍大,但该区别特征为施以一般注意力难以觉察到的细微差异,不足以使两者的整体视觉效果产生实质性差异。版权加急


被诉侵权设计与涉案专利设计2在整体形状、主要设计特征上相一致,两者构成近似,即被诉侵权产品落入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两被告对被诉侵权产品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行为具有共同的意思联络与分工合作,即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法院着重考虑乐活商务公司曾经实施侵犯雅瑞光学公司同类专利权的行为,侵权主观故意明显,并综合涉案专利的类型、对太阳镜产品的贡献度及产品利润率等,在符合民法典关于惩罚性赔偿适用情形的情况下,参考惩罚性赔偿因素,确定乐活商务公司、乐尚设计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20万元。


一审判决后,乐活商务公司、乐尚设计公司不服,上诉至江苏高院,江苏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本案是对“仿外观、蹭设计”的专利侵权行为予以严惩的典型案例。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观点、图片、文字、视频来自网络,仅供大家学习和交流,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如果本站有涉及侵犯您的版权、著作权、肖像权的内容,请联系我们-18953690771,我们会立即审核并处理。

扫一扫
二维码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二维码2
添加专属微信顾问
客服电话
18611913241
在线版权服务
咨询问题
联系方式*
提交咨询
版玺研究院专业服务十五年
咨询热线
136263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