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负责同志就《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出台《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组织实施合同监督管理。上述法律法规和文件明确规定了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进行监督处理。 合同是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基础。市场交易中,合同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市场公平,还会挤压守法经营者的生存空间,甚至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维护市场秩序是市场监管部门基本职责,为贯彻落实《民法典》规定,进一步推动合同行政监管工作深入开展,依据《立法法》《行政处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总局对2010年施行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进行了修订,颁布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 记者:《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在《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基础上,对合同行政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梳理,主要包括总则、合同行为规范、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监督管理手段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第一条至第四条为总则部分,对立法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基本原则作出了规定;第五条至第十二条为合同行为规范,主要对利用合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以及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为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主要规定了市场监管部门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推行工作;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市场监管部门合同行政监管的手段以及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为附则,规定了《办法》的生效时间。 记者:《民法典》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出台以后,是否会出现行政监管干涉当事人合同自由的情况? 答:合同行政监管工作目的是为了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确保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权利。在市场中,合同一方当事人经常利用信息不对称、市场强势地位等优势,迫使对方接受不公平、不合理的合同条款,使得合同弱势一方的合同自由无法实现,导致“霸王条款”等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有必要通过一定的行政手段,对合同关系中强势方当事人的行为予以限制,以保护弱势方权益。合同行政监管工作通过追究违法行为人行政责任以及对合同行为开展行政指导的方式,引导规范经营者合同行为,保障合同公平,从而实现合同双方当事人真正的合同自由。 记者:《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作出了哪些规定? 答:针对消费者反映较为强烈的经营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等行为,以及经营者就格式条款向消费者进行提示说明、不得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等义务,《办法》在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作出了详细规定。此外,第十八条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相比《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的处罚力度上限由原来的三万元提高到十万元,是否意味着监管力度加大? 答:处罚是督促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手段,并非监管工作的目的。合同行政监管工作始终坚持监管与指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基本原则。相比《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规定,将罚款上限提升至十万元,并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有效提升了对违法行为的威慑力。同时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在第十九条明确了不予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并对合同示范文本、格式条款公示等行政指导手段作出规定,以实现更有效引导规范经营者签约履约行为的目的。 记者:《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在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对市场监管部门制定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工作作出了相关规定。什么是合同示范文本?社会公众如何获取合同示范文本? 答:《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多年来,市场监管部门针对房屋买卖、农村土地流转、旅游消费、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了大量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参照使用。参照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可以提升当事人合同法律意识,保障合同各方权益,减少合同纠纷,提升交易安全。 2022年6月,全国合同示范文本库在市场监管总局官方网站正式上线。文本库收录了市场监管部门近年来制定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超过500份。社会公众可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网站首页进入全国合同示范文本库,免费查询、下载所需合同示范文本。 来源:市说新语
##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负责同志就《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了更好地了解《办法》的相关情况,记者采访了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负责同志。
记者:请介绍一下《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合同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为了加强对合同的行政监督管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办法》。
《办法》的出台,对于加强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请问《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答:《办法》共三十五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的范围和体制。规定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二是规定了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和推广。明确了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主体、制定程序和推广方式,要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和推广适用于本地区的合同示范文本。
三是规范了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行为。明确了合同订立的原则、方式和程序,规定了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订立合同,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同时,还规定了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要求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四是加强了对格式条款的监督管理。明确了格式条款的定义、范围和使用要求,规定了格式条款提供者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同时,还规定了格式条款的无效情形和处理方式,要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是建立了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制度。明确了合同争议行政调解的主体、程序和效力,规定了合同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调解合同争议,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进行调解,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六是明确了合同违法行为的查处。规定了合同违法行为的种类和查处机关,要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规定了合同违法行为的举报和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合同违法行为。
记者:请问《办法》在加强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答:《办法》在加强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方面有以下创新举措:
一是建立了合同示范文本制度。规定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和推广适用于本地区的合同示范文本,引导当事人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
二是加强了对格式条款的监督管理。明确了格式条款的定义、范围和使用要求,规定了格式条款提供者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三是建立了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制度。明确了合同争议行政调解的主体、程序和效力,规定了合同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调解合同争议,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进行调解,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四是明确了合同违法行为的查处。规定了合同违法行为的种类和查处机关,要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规定了合同违法行为的举报和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合同违法行为。
记者:请问《办法》对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办法》对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是要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二是要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和推广工作,提高合同示范文本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要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格式条款的监督管理,规范格式条款的使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要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是要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合同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依法打击合同违法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是要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促进合同当事人依法订立和履行合同。
记者:请问《办法》对合同当事人有哪些影响?
答:《办法》对合同当事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规范了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行为,有利于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了对格式条款的监督管理,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格式条款提供者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的权益。
三是建立了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制度,有利于及时解决合同争议,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四是明确了合同违法行为的查处,有利于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合同市场的健康发展。
总之,《办法》的出台将对规范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